如果您的辞职信没有被用人单位接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通过快递方式将辞职信寄给用人单位,并在快递备注栏中注明文件名称为“辞职通知书”,同时保留快递凭证作为送达证据。
除了快递,还可以通过邮件、微信、短信等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辞职通知书。建议优先选择快递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简捷又安全可靠。
如果辞职信提交给主管但被拒绝,可以邀请见证人在场,说明情况,并书面记录用人单位的拒收事由和日期,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同时将辞呈留在用人单位。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辞职信时,确保快递回执作为辞职信送达的证据,因为这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
在邮寄辞职信给相关工作人员时,进行录音或录像,以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主管不收辞职信,可以找2名以上的见证人,让见证人看见当事人将离职报告递交给主管,并记录下递交过程。
除了纸质辞职信,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辞职通知,并附上邮件发送的时间记录,以便在三十天到期时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且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承认收到辞职通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途径依法维权。
通过以上方法,劳动者可以有效地证明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从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