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购房落户的流程如下:
产权人需本人到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入户申请表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
如申请随迁,还需提供关系佐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在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进行线下申请。
线上办理: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选申请方式对应的部门,并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予迁入证明》。
持有《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未成年人单独购房:申请入户时至少有一位监护人同时迁移。
非直系亲属共有同一套产权住房: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被限制登记的住房:不能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以节省时间。
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