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手续的办理流程根据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1. 择业准备
心理准备:认清形势,明确就业目标。
材料准备:制作求职信、简历、推荐表等。
2. 收集就业信息
获取并筛选就业信息。
3. 参加应聘
参加招聘会或前往单位应聘,可能需要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
4. 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需提交推荐表和审核表原件给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到当地大学生就业中心办理人事手续。
5. 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学校根据就业计划转递毕业生档案至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并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6. 报到入职
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录用、户口关系迁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7. 落户
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户口关系迁移通知书》到当地公安窗口或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8. 未就业毕业生的处理
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两年内进行就业,学校继续帮其上报就业计划并申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超过时间未就业,学校将把毕业生的户籍和档案转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由当地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9. 其他注意事项
纸质就业协议盖章需先经用人单位、学院盖章,并在去向平台登记审核通过后再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章。
毕业后落户北京需要盖章的“小绿卡”须填写完整,至教四师生服务中心16号学生处窗口盖章。
去向登记也可关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在毕业生的去向登记中进行确认登记。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应能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手续的办理。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联系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