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若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则需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如有出生证等相关文件,也应一并携带,以作为证明亲属关系的辅助材料。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向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明需要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原因及具体要求。
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依法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准备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关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若关系人已移居国外,需提供其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复印件;若关系人已死亡,则需提供其死亡证明。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该证明应详细阐述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具体亲属关系。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证机构。
向公证处工作人员说明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原因及具体要求,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也可以选择自行在网上办理公证,具体步骤如下:
在支付宝或微信上搜索相关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选择“在线公证”。
根据公证用途,选择需要的公证事项,填写翻译、认证情况。
公证报价和公证客服会联系,对接材料。
公证书三天完成,纸质版会邮寄到手上。
示例格式
亲属关系证明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