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山西将对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全额补贴。自2025年6月1日0时至2027年5月31日24时,试行期暂定2年,到期后根据执行情况优化调整。高速通行费的减免将刺激物流运输企业购置氢能车辆,市场规模扩大,带动高速沿线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也为下一阶段乘用车的推广打下基础。
享受氢能货车通行费补贴政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运政系统登记;
第二,安装ETC装置且使用ETC通行;
第三,行驶路段为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且上下站记录和站间行驶路径均在山西省境内。
领补贴需提前在系统内登记,氢能货车经营主体向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氢能车辆信息,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运政系统申请道路运输证配发,该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无需到现场确定。
需在系统上传的材料有: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公司所有车辆需在检查考核记录加盖公章,公司需每年进行检查考核);3.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出具的业务人员办理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4.车辆正前、正后、45度角照片及电子版;5.车辆行驶证、车辆年审标志;6.车辆登记证书;7.新车购车交易发票;8.车辆合格证;9.车辆承运人责任险;10.罐式车辆提供罐体检验报告;11.新车上线手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卡、运输达标车辆检查记录表,所有车辆必须提供GPS安装单并保持GPS在线状态);12.驾驶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资格证;13.押运员的资格证、身份证。
新增货车登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T+5)内(从登记完成之日第二天起算,第五个工作日的24时前)完成后台流程,即可享受补贴政策,其间车主会收到短信告知。
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在收费站不需要现场查验条件。ETC不管是在山西省境内还是及其他省份办理,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的ETC,符合通行费补贴条件,均可享受通行费补贴政策。
跨省通行,途经山西的氢能车辆,符合补贴条件的,建议在山西境内选择省界附近的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后再重新驶入,在驶出高速公路省界前,再选择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后再重新驶入,确保在途经山西过程中,有一个完整的山西省内高速公路入、出站通行路径记录,即可享受该路径对应的通行费补贴。(牛颖)
来源:FM107太原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