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加强南昌市重点交通枢纽场站综合管理,保障交通枢纽功能,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日前,我市印发《南昌市重点交通枢纽场站综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我市重点交通枢纽场站(以下称场站)是指南昌西站、南昌东站、南昌火车站、昌北机场。场站综合管理遵循属地负责、协同共治、综合施策、依法管理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场站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场站综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做好场站的综合管理工作。其中,南昌西站的综合管理工作由南昌西站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南昌东站的综合管理工作由南昌东站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南昌火车站东、西广场的综合管理工作分别由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西湖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昌北机场的综合管理工作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以下统称场站管理单位)。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场站综合管理相关工作。
《办法》还对场站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制定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安全设施,做好场站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有序衔接,设置城市公共交通指引和志愿者服务站,做好客流引导和运力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交通秩序、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日常巡查;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等相关宣传;开展区域内志愿服务、社会救助、应急演练等工作以及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等。
《办法》指出,场站管理单位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场站内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区域,科学划定社会车辆停放区域和步行区域。进入场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场站管理单位的有关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做好所属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和破损的车辆。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场站使用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以推拉、拦截、跟随等方式喊客、拉客,扰乱场站公共秩序;不按照标志标线通行或者不在规定区域停放车辆;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烟蒂、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快餐盒等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场站管理单位还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投诉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场站管理单位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并向投诉举报人和场站管理单位反馈办理结果。(洪观新闻记者 张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