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9:30,备受关注的四川成都家暴案终审宣判,多次殴打妻子的男子贺某被维持一审11年的判决。
此前,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指控称,贺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妻子谢女士实施暴力殴打等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殴打谢女士胸腹部致其受重伤。检察机关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追究贺某刑责,谢女士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2024年12月27日,武侯区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贺某在与被害人谢女士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她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女士,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故意伤害谢女士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女士,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贺某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该法院对被告人贺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女士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贺某当庭表示上诉。
9月9日,成都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称,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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